
小小的摩托車,卻橫著搭載與其比例極不相等的4米長的塑料管,“霸氣”占用兩車道,這樣行進在城市道路上,讓人不由得捏一把汗,不只影響駕駛員的安全,還嚴峻影響到其他車輛及行人的安全。今天上午10時許,石峰交警將該車抄獲,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
22日上午10時許,石峰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開警車巡查至丁山路口時,發(fā)現(xiàn)前方一輛摩托車橫搭著一根超長的塑料管,一輛車竟霸占了兩車道,周圍的車想超車都無法超,如果塑料管掃到其他車輛后果不堪設想,情形非常風險,民警立即攝影取證并經(jīng)過擴音器喊話,暗示摩托車司機緩緩向路旁邊停下承受查看。
經(jīng)查,該摩托車搭載的塑料管足足有4米長,嚴峻超寬。駕駛員周某稱,自個家正在裝飾,需求這兩根塑料管,因為數(shù)量不多,為了節(jié)省費用就自個用摩托車運送。民警當場對周某進行了批判教學:“你卻是圖方便了,超寬這么多,行進在路上,你有想過給他人帶來多大的不方便和安全隱患嗎?像你這樣載貨,很容易引發(fā)交通事故。”聽了民警的話,周某意識到自個的行動有多風險,并當場表明家里離這兒不遠,立刻叫兩個家人過來把管子抬回去就是了。
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上起不得超越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民警依法對周某處以罰款100元,駕駛證記1分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