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食品安全問題就一直困擾著我們,各種關于食品安全問題的報道也一直層出不窮,到底進入我們身體的食品有多少是健康的我們不得而知,但我們知道的是,在那些問題食品的背后總是有一些讓我們震驚和憤怒的現實.近日,岱岳區發法院就依法審理了一起食品安全事故,以一對夫妻為首的7名商販,因搜集運輸和出售大量死因不明的死雞,分別被判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了解,歸案的7名商販中,蘇某參加了死雞的搜集、加工和出售等多個環節,是該案的關鍵人物。2009年,蘇某及其家人留意到養雞場會在養殖過程中發生許多死雞,而死雞通常只能賣給狐貍等養殖戶,死雞每斤5毛至8毛錢,與市面上出售的雞肉有巨大的贏利空間,這讓讓蘇某有了逼上梁山的主意。從2009年開端起,蘇某和家人開端收買加工死雞,將賤價收買來的死雞褪毛后切割,將雞爪子、雞胸、雞腿切割下來后出售。隨著贏利的不斷增大,蘇某的生意也越做越大,蘇某經過多方探問得知國某、趙某從前加工過狐貍肉,與許多養雞場都有聯絡,便先后聯絡到二人,讓他們幫助收買死雞。
2012年下半年開端,國某、趙某成了蘇某的“收買員”,許多被收買回來的死雞運到了蘇某處,進一步加工處置,并對外出售。國某、趙某先后從道朗、下港等地的養雞場收買許多死雞,并分批次出售給蘇某,每次送貨數百斤不等。跟著許多收買來的死雞源源不斷地匯集到蘇某處,蘇某開端雇傭小時工幫助對死雞進行褪毛、清潔、切割等作業。為了可以賣出死雞肉,蘇某主動到商場上去賤價推銷,而在明知雞肉是死雞肉或來歷不明的情況下,仍有從事好菜加工生意的商販從蘇某處收買雞肉。
從2010年起,在五馬商場從事好菜熟食生意的楊某、張某、節某等人陸續建立了聯絡,有的商販甚至主動到蘇某家中取貨,許多的死雞肉被他們做成丸子等好菜在市面上出售。據蘇某告知,死雞收買來后,雇來的人會集對死雞進行褪毛、清潔等簡略處置,最終切割分類成雞脯肉、雞腿肉、雞爪冷藏,以每斤3元擺布的報價出售給個別從事熟食加工生意的商販,再由商販加工制形成熟食后對外出售。被告人張某告知,他從2012年下半年開端從蘇某處進貨,通常十幾天進一次貨,一次進貨百余斤,主要是雞脯肉和雞腿,雞肉買回來后大都被剁碎加工成丸子。
岱岳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蘇某、趙某、張某、國某、楊某、節某、鄭某犯出產、出售不符合安全規范的食物罪,于2014年1月10日向岱岳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岱岳區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以來被告人蘇某與其老公李某開端收買加工死因不明的死雞,屢次從被告人趙某處收買死因不明的死雞10000余斤,從被告人國某處收買死因不明的死雞7000余斤,切割加工后賣給被告人張某1500余斤、被告人楊某1000余斤、被告人節某400余斤用于制造好菜后對外出售;此外,被告人楊某、節某、鄭某屢次從別人處、采購死因不明的雞肉,加工成好菜后對外出售。
岱岳區法院經審理以為,被告人蘇某明知系死因不明的死雞予以收買后又加工為食物質料出售給別人制形成食物,被告人趙某、國某明知蘇某加工死因不明的死雞為食物質料而向其出售,被告人張某、楊某、節某、鄭某明知系由死因不明的死雞加工的食物質料,予以采購并加工成食物對外出售,上述各被告人出產、出售不符合食物安全規范的食物,足以形成嚴峻食物中毒事端或許其他嚴峻食源性疾病,各被告人的行動均構成出產、出售不符合安全規范的食物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遂依法追查刑事責任。
最終,涉案的7名被告人分獲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不等的刑期,其間,被告人蘇某獲刑最重,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我們每次看到這樣新聞都恨不得那些商販被直接拉去槍斃,但對于這樣的"隱形市場"我們除了氣憤也很無奈,只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加強食品安全的管理,讓老百姓吃的健康,吃的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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