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公安局東河區分局經偵大隊于近日偵破一起涉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PP-R管材案。10月14日經包頭市產品質量計量檢測所出具檢驗報告,該管材壁厚項目不符合標準,結論為不合格,屬假冒偽劣產品。
8月31日,東河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接到匿名報案,稱在東河區建材巷黎明玻璃廠院內,有人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的PP-R管材。經偵查,在東河區建材巷黎明玻璃廠院內,現場查獲王某某和黃某所有的包括熱熔機、擠出機、切割機的兩條生產線設備,標有8家公司商標的PP-R管材成品570包,原料碳酸鈣20包、色母45包、聚乙烯樹脂和聚丙烯樹脂1943包、印有8家公司商標的包裝袋11400余條,偽造的各類公司檢驗合格報告20余份。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浙江省諸暨市店口鎮牛人)、黃某(浙江省諸暨市店口鎮牛皋村人)被刑事拘留。經偵大隊委托包頭市產品質量計量檢測所對扣押的PP-R管材抽樣鑒定,10月14日,檢驗報告中表明,被查出的管材壁厚項目不符合標準,結論為不合格。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