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某名牌大學一名年僅18歲女生甲某因在宿舍生子后將其勒死并扔進垃圾箱的事件引起了當地的熱議,目前此案件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審判決,當事人甲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據了解,小甲在2012年考入名牌大學前曾與在同一快餐店打工的小楊發生關系,由于當時懷孕時間較長醫生建議做引產,但是引產的費用讓小甲決定把孩子生下來以后送到福利院,就在此過程中兩人多次發生矛盾以致最后分手。
2013年春天,小甲俄然腹痛,適逢周六宿舍里沒人,小甲在校園宿舍里天然臨產一名嬰兒。小甲說,她感到肚子很疼,就斜躺在宿舍的地上,先是嬰兒的頭先出來了,接著全部身體都出來了。她見狀嚇了一跳,站了起來,成果臍帶也斷了。“當時嬰兒哭了幾聲,我嚇得要命,全部人像丟了魂相同。嬰兒哭了幾聲就沒再哭了,而是閉著雙眼沒有動,由于我在懷孕期間有吃過感冒藥等西藥,也沒有刻意去安胎,出產時也不知道操作是不是準確,所以我感覺嬰兒能夠死了。”小甲說,她就用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纏住嬰兒的身體,連同臨產過程中弄臟的衣裳一同放在一個編織袋內,扔到宿舍旁邊的一個廢物桶里。
直到晚上,小甲又動身將嬰兒丟掉到某天橋下的廢物車內。當晚有路人發現了這名嬰兒的尸體,隨后報警。法醫鑒定,女嬰出世時為活嬰,死因系頸部受壓致機械性窒息。
今年7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少女母親殺嬰案開庭審理。公訴機關以成心殺人罪申述小甲,小甲自己自愿認罪。而她的辯解律師則期望,依照過錯殺人罪對小甲定罪量刑。辯解人稱,小甲以為嬰兒現已逝世或能夠現已逝世,才將嬰兒遺棄,終究致使嬰兒逝世。其時小甲年僅18歲,生下嬰兒時處于極度驚慌、慌張當中,隨后作出的行動契合過錯的主觀心態。
18日,廣州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定。法院以為,小甲在以為嬰兒現已逝世或許能夠逝世的時候,沒有采取任何企圖搶救的辦法,反而用衣物環繞嬰兒的脖子,并將嬰兒扔進廢物車里,其行動歸于成心非法掠奪別人生命,現已構成成心殺人罪。歸納考慮小甲的違法動機、實施手法及違法的社會危害性等各種因素,法院以為小甲的成心殺人行動歸于違法情節較輕。終究判處小甲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廣東省婦聯權益部部長楊世強說,此類事情現已是一個社會問題,折射出性安全、性健康、性教學、以及與性有關的法令法規沒有很好的跟上。這提示家長從小就應該對孩子有一個性安全的教學。另外,關于陷入困境又束手無策的女孩,人們要多一點寬恕,不要在社會上給她們無窮的壓力。“發現問題要多一點關心,不要把她們推入絕地”。最后應該提示一切的未婚母親,要讓她們理解,懷孕這個事情,能夠換個角度當作法令事情更為穩當。要讓她們有法令意識,理解法令對非婚生育是有清晰標準職責和結果的。“用法令思想來思考問題,一定要讓女孩子理解,殺嬰棄嬰是違法行動!”
我們不希望再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一個年僅18歲的名牌大學女學生,她的美好的青春才剛剛開始,同時我們也提醒很多未成年女孩兒一定要懂得保護自己,以免后悔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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