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了《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習近平在講話中指出,逐步規范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秩序,實現薪酬水平適當、結構合理、管理規范、監督有效,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
說到央企,總是讓人民聯想到那些壟斷行業和“霸王條款”、“店大欺客”、“高薪高福利”等一些扎眼的熱詞,事實上,央企也的確有他們敢說敢為的底氣:2012年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116家中央企業累計實現營業收入22.5萬億元,同比增長9.4%,實現利潤總額1.3萬億元,上交稅金總額1.9萬億元。
人們習慣稱央企與國企為“共和國長子”,事實上這些“長子”雖然歸國務院國資委管轄,但他們早已翅膀硬了,有錢只想著自己揮霍卻不想著去多盡點孝心。許多央企成為上市公司財大氣粗后,企業高管們借助上市公司法更有了理直氣壯大把花錢為自己和員工大漲年薪、大發福利的理由,某些央企上市公司董事長年薪過百萬就曾引起一片譴責,2007年,中國平安保險公司董事長馬明哲的年薪是6000萬,約為國企員工人均年薪的2299倍。中國神華集團高管群體的平均收入是150萬,是國企員工人均年薪57.5倍。數據顯示,2010年和2011年,國資委下屬的央企負責人平均年薪在65萬至70萬之間,時任國務副總理吳儀就曾在央企高官會議上質問:你們誰沒有多個別墅、豪車的站出來!數百人一片沉默,而當時,做為主管國家經濟、貿易的國務院副總理吳儀年薪也只有十幾萬。
財大氣粗的央企上市公司一方面充當著國家財政稅收的棟梁和經濟支柱,一方面卻“店大欺客”單方面制訂著更多為自己利益服務的游戲規則,而這也正是許多央企上市公司效經濟益高但服務質量差的真正原因。而另一方面,央企年實現利潤超過1.3萬億元,但上繳中央紅利卻只有1414.9億元,只占十分之一,5月6日,財政部正式通知國有獨資企業應交利潤收取比例在現有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而這對于央企來說,依然是“毛毛雨”而已。
央企負責人平均年薪在65萬至70萬之間是一個什么概念?也就是說他們的收入是普通員工的30至40倍,這足以將中國無數中產階級的幸福感淹沒。而央企高管工資差距越拉越大,其結果不僅造成收入的兩極分化,進而造成更多的“富二代”、“窮二代”現象,社會分配不公,還將導致教育、衛生、就業等資源的失衡,長此以往,必將加劇社會等級分裂,產生各種社會不穩定因素。
此外,央企高管年薪過高,還導致了許多退休高官爭相受聘出任央企獨董現象。而此種另類官商“勾肩搭背”現象,二者可謂各有所圖:退休高官圖的是巨額年薪,央企圖的是這些退休高官幾十年從政積累下用金錢無法衡量的政治資源、氣場、人脈,這也正是他們退休后很快就會收到眾多央企上市公司熱捧的主要原因,所謂“獨立非執行董事”,也就是不受企業領導、約束,想做什么只管做什么,只要關鍵時刻打個電話解決一下“問題”就可以拿高薪了。
“各盡所能,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的分配原則,對于一線工人每天累死累活一年才幾萬年薪,央企高管每年拿幾十萬甚至上千萬可曾心中有愧?對此,筆者認為,中央有必要及時制定法規,讓央企高管薪酬與級別、職稱、責任、貢獻掛鉤,讓基層工人來為企業高管打分,讓央企高管的年薪也走走群眾路線。而另一方面,國家不應該總是對央企這位“長子”過份溺愛,應該適時大幅提高他們的上繳紅利比例,并取之央企,用之于人民,讓央企真正更多貢獻國家,服務人民。
轉自光明網雨睿傾塵編寫
說到央企,總是讓人民聯想到那些壟斷行業和“霸王條款”、“店大欺客”、“高薪高福利”等一些扎眼的熱詞,事實上,央企也的確有他們敢說敢為的底氣:2012年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116家中央企業累計實現營業收入22.5萬億元,同比增長9.4%,實現利潤總額1.3萬億元,上交稅金總額1.9萬億元。
人們習慣稱央企與國企為“共和國長子”,事實上這些“長子”雖然歸國務院國資委管轄,但他們早已翅膀硬了,有錢只想著自己揮霍卻不想著去多盡點孝心。許多央企成為上市公司財大氣粗后,企業高管們借助上市公司法更有了理直氣壯大把花錢為自己和員工大漲年薪、大發福利的理由,某些央企上市公司董事長年薪過百萬就曾引起一片譴責,2007年,中國平安保險公司董事長馬明哲的年薪是6000萬,約為國企員工人均年薪的2299倍。中國神華集團高管群體的平均收入是150萬,是國企員工人均年薪57.5倍。數據顯示,2010年和2011年,國資委下屬的央企負責人平均年薪在65萬至70萬之間,時任國務副總理吳儀就曾在央企高官會議上質問:你們誰沒有多個別墅、豪車的站出來!數百人一片沉默,而當時,做為主管國家經濟、貿易的國務院副總理吳儀年薪也只有十幾萬。
財大氣粗的央企上市公司一方面充當著國家財政稅收的棟梁和經濟支柱,一方面卻“店大欺客”單方面制訂著更多為自己利益服務的游戲規則,而這也正是許多央企上市公司效經濟益高但服務質量差的真正原因。而另一方面,央企年實現利潤超過1.3萬億元,但上繳中央紅利卻只有1414.9億元,只占十分之一,5月6日,財政部正式通知國有獨資企業應交利潤收取比例在現有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而這對于央企來說,依然是“毛毛雨”而已。
央企負責人平均年薪在65萬至70萬之間是一個什么概念?也就是說他們的收入是普通員工的30至40倍,這足以將中國無數中產階級的幸福感淹沒。而央企高管工資差距越拉越大,其結果不僅造成收入的兩極分化,進而造成更多的“富二代”、“窮二代”現象,社會分配不公,還將導致教育、衛生、就業等資源的失衡,長此以往,必將加劇社會等級分裂,產生各種社會不穩定因素。
此外,央企高管年薪過高,還導致了許多退休高官爭相受聘出任央企獨董現象。而此種另類官商“勾肩搭背”現象,二者可謂各有所圖:退休高官圖的是巨額年薪,央企圖的是這些退休高官幾十年從政積累下用金錢無法衡量的政治資源、氣場、人脈,這也正是他們退休后很快就會收到眾多央企上市公司熱捧的主要原因,所謂“獨立非執行董事”,也就是不受企業領導、約束,想做什么只管做什么,只要關鍵時刻打個電話解決一下“問題”就可以拿高薪了。
“各盡所能,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的分配原則,對于一線工人每天累死累活一年才幾萬年薪,央企高管每年拿幾十萬甚至上千萬可曾心中有愧?對此,筆者認為,中央有必要及時制定法規,讓央企高管薪酬與級別、職稱、責任、貢獻掛鉤,讓基層工人來為企業高管打分,讓央企高管的年薪也走走群眾路線。而另一方面,國家不應該總是對央企這位“長子”過份溺愛,應該適時大幅提高他們的上繳紅利比例,并取之央企,用之于人民,讓央企真正更多貢獻國家,服務人民。
轉自光明網雨睿傾塵編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