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銀行存款頻頻“失蹤”,浙江杭州42位銀行儲戶放在銀行的數千萬元存款僅剩少許甚至被清零;瀘州老窖等知名企業存款也出現異常,近3個月就有存在銀行的5億元不知去向。同時,義烏、南京、湖北等地也出現了儲戶存款失蹤事件。
此外,1月23日,媒體報道稱南京一家名為“南京某農村經濟專業合作社”的假銀行非法吸儲2億元。該“合作社”的內部裝潢與真銀行無異,不僅柜臺設計像正規的銀行,還有LED顯示屏、叫號機等,并以高額貼息款誘惑市民存款,短短一年多就有近200人上當受騙,涉案金額近2億元。
潘功勝稱,人民銀行和銀監會會督促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強化內部督察,配合公安等部門依法打擊金融犯罪和金融詐騙。
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昨日也在吹風會上表示,銀監會已經關注到此事,具體原因和情況還在進一步調查。按照國家法律規定,銀行有義務保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無論發生什么情況,銀行在日常經營中,都必須要加強自身管理,有效防范各種針對存款人的犯罪行為,保護儲戶存款的安全。
“儲戶存款失蹤后,銀行需要調查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按照不同的情況和責任,分別加以處理。”王兆星說,不管是因為銀行管理或信息系統漏洞,還是因為個別社會犯罪分子和銀行的工作人員相互勾結造成對存款資金的詐騙等,都要進行處理。
面對儲戶利益受損的風險,相關部門還是要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切實保障用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