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發布日期:2017-02-12 截至日期:2017-02-15 所在地區:四川/宜賓市 瀏覽次數:301
核心提示:一、本項目經江安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江發改投資[2016]564、570、575號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號為江發改
一、本項目經江安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江發改投資[2016]564、570、575號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號為江發改備[2017]12號。本項目現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并被隨機抽取到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才有資格被比選人邀請參加比選競爭。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比選人(項目業主):江安縣底蓬鎮人民政府
項目名稱:底蓬鎮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化糞池、飲水、基礎設施附屬工程
建設地點:底蓬鎮大田村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
實施時間:150日歷天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新建安置點化糞池1個100立方米,污水管網340米,沉沙池15個;新建自來水引水管道1400米,供水管道542米;新建安置點公路275米(含水溝),雨水管道120米,檢查井15座,硬化廣場200平方米,青石板鋪裝900平方米,太陽能路燈安裝7盞,種植桂花樹48株,綠化整理650平方米等
建設資金:2016年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資金,已落實
其他
三、比選內容(合同段劃分)(表二):
施工1:底蓬鎮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化糞池、飲水、基礎設施附屬工程
四、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資質要求:企業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其他要求:1、擬任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建造師及以上資質;2、選擇直接向比選人提交參選保證金的請在轉賬支票摘要欄注明“底蓬鎮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化糞池、飲水、基礎設施附屬工程 標段參選保證金” 并在2017年2月15日18時前把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及銀行進賬單傳真至0831-2620161 。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五、報名及購買比選文件
(1)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到比選網報名并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收費為200.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特別規定”的要求報名。
(2)比選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為:從2017年02月10日網上發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17年02月15日 15時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江安縣財政局工程和服務保證金專戶
開戶銀行:宜賓市商業銀行江安支行
賬 號:2011013300007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比選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4)比選人將根據合理低價的原則確定中選人。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比選最高限價的85%作為基準值。凡低于基準值中選的,中選人在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選價凈價與基準值之差額2倍的差價履約現金擔保。
(5)報價要求。比選人可以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性報價或二次報價。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報價的具體要求見表三。
(6)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最高限價、比選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
合同段:施工1 報價方式:D.被確定為比選被邀請人后報價
報價要求:/ 最高限價:/ 比選保證金:6 備注:
最高限價和比選保證金單位為萬元。
六、隨機邀請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即北京時間2017年02月16日10時00分,在有關監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場監督下,在江安縣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公開舉行從比選網隨機抽取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活動,從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選擇3個比選申請人參加評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對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按其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比選人只在報價最低的9個比選申請人中進行隨機抽取;采用D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在所有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
七、聯系方式
比 選 人(全稱):江安縣底蓬鎮人民政府
地 址:江安縣底蓬鎮街村
郵 編:644200
聯 系 人:蘇先生
聯系電話:0831-2550050
傳 真:0831-26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