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比選條件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自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自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自發項批新【2017-510323-46-01-197581】-27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自貢高新區管委會經貿發展局 (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自發新[2017]比選備案11號。
2.1 項目業主:自貢釜溪水務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2.2 建設地點:自貢市高新區
2.3 項目規模:項目包括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工程建設,按出水水質類4類標準,采用A2O處理方式,建設5萬立方米污水處理廠一座,并配套建設污水管網約25公里和相關配套基礎設施。
2.4 計劃工期:73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17年12月
2.5 項目總投資:100000.00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100000.00萬元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 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甲級 。
3.2 申請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3個(0至3個)市政公用工程類分類項目業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1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100%(0至100)。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并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已在川報網免費注冊),請自發出比選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07月31日14時30分(申請截止時間。從發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選文件規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川報網下載比選文件。
4.2 比選技術服務費200.00元。
5.1 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地點為自貢釜溪水務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5.2 代理申請書應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6.1 比選人于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定組建評審委員會按第三章“評審辦法和標準”進行評審,經評審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檔)以上的申請人(3個以上),通過川報網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2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和有關監督部門現場監督下進行。
比 選 人:自貢釜溪水務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自貢市自流井區匯川路1348號
郵 編:643000
聯 系 人:何女士
電 話:0813-8229036
傳 真:0813-8229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