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發布日期:2017-07-28 截至日期:2017-08-03 所在地區:江蘇/無錫市 瀏覽次數:383
核心提示: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道尼爾海翼宜興工廠(民用飛機零部件制造及研發中心)項目已由宜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宜發改投資備(2016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道尼爾海翼宜興工廠(民用飛機零部件制造及研發中心)項目已由宜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宜發改投資備(2016)72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道尼爾海翼無錫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普信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國有+私有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65.00%,私有資金:35%,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0%,境外私人投資:0.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室外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宜興市丁蜀鎮蜀浦路2號
2.2工程規模:約 1900 萬元
2.3結構類型: /
2.4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017年8月30日,計劃竣工日期:2017年12月30日,工期120日歷天。(實際開工日期以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為準。)
2.5招標范圍:道尼爾海翼宜興工廠(民用飛機零部件制造及研發中心)項目室外工程,包括:土石方、道路及鋪裝、給水、雨水、污水、管線(套管)預埋、景觀綠化、與市政道路開口處接駁施工、照明等。
2.6標段劃分:1個標段
2.7質量要求:一次性驗收合格;
2.8主要材料設備參照(或相當于)下列品牌: 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確的品牌外,歡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譽度、質量、性能、技術指標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產品參加,但必須在招標答疑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向招標人提出,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招標人認為合理的,將以招標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標人予以增加。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個標段投標。
3.4資格審查條件:
3.4.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4.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4.4企業和項目負責人的資質類別、等級滿足本公告要求。
3.4.5以聯合體形式申請資格審查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
3.4.6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投標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a.投標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b.投標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且經建設單位同意并已經辦理項目負責人變更手續的。變更手續須提供合同備案部門的備案手續,自行變更未備案的,原中標項目負責人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接其他工程。c.投標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d. 投標項目負責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內。e.投標項目負責人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并提供投標截止日期前6個月內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一個月社保繳費清單(必須從誠信庫中獲取編入電子投標文件,如有人員已調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視為弄虛作假查處;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續聘的項目負責人投標)。3.4.8宜興市外企業持有宜興市建管處(或市政處)簽署意見的有效《外市建筑業企業進市登記核驗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資質和投標項目經理已經登記核驗(詳見宜建〔2015〕58號文);3.4.9企業持有《宜興市建設領域民工工資保障金管理手冊》或宜興市建管處(或市政處)蓋章確認的《無錫市建設工程施工企業交納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工作聯系單》;3.4.10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5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為招標人的附屬機構(單位);
3.5.2為本標段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的除外;
3.5.3為本標段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或者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3.5.4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項目管理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參股的、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3.5.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宜興市招投標網會員系統中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7年8月21日8時40分,地點為宜興市陶都路125號招投標中心新大樓開標 6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開標時須提供的證明材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格式見招標文件);
(2)授權委托書(格式見招標文件);
(3)投標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和投標項目負責人)的二代身份證和授權委托人近三個月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的社保交費清單(指2017年3-7月任意連續三個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權委托人同時為投標項目負責人則不需提供);
(4)注冊建造師證書(或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押證證明,一級建造師提供注冊證書,有效期不作要求)及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6.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支付
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
1)、承包人(施工方)在每月的25日前提交工程量報告,經監理人、審計人、發包人審核,在審核好工程量報告的次月內支付工程進度款,撥款額為經審核后的工程量的50%;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價款的70%;
3)、竣工結算審計完成后,付至竣工結算審計(核)價款的90%;
4)余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后二年內付清(延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發包人不承擔),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滿一年付至95%,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滿二年付清。
5)付款時,發包人有權支付承兌匯票,承包人(施工方)應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7.評標辦法
采用“合理低價法+信用標”評標辦法,評標細則見本公告附件。
8.其它:
8.1本公告所稱的“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人公告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驗收合格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證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的項目除外)。
8.2在江蘇建筑業網“建造師數量不滿足資質標準企業曝光臺”中公示的企業不得參加投標,如在投訴有效期內發現已經中標的,取消中標資格。
8.3企業應當慎重考慮選派一名項目負責人同時參加多個工程項目投標競爭的數量。其所選派的項目負責人在多個工程項目均為擬中標人的,企業經招標人同意可放棄某項目中標,但應當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未放棄的,按照不同工程項目中標人公告時間先后,擔任本企業最先中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后確定該企業為中標人的工程項目的招標人應當取消其中標資格。
9.聯系方式
招標人:道尼爾海翼無錫有限公司
地址:宜興市丁蜀鎮蜀浦路2號
聯系人: 婁亞旭
電話:0510-82802816
傳真:0510-82859016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普信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無錫市人民中路37號
聯系人:孫榮新
電話:0510-82703504
傳真:0510-82703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