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招標條件永平縣博豐路西側拆遷安置片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永泰路、規劃16m道路工程)由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大理白
1.招標條件
永平縣博豐路西側拆遷安置片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永泰路、規劃16m道路工程)由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大理白族自治州財政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國土資源局以大住建發【2016】12號及永平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永發改【2017】14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永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為城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1)永泰路:起于銀河西路止于博豐路;(2)規劃16m道路:起于永達路止于永樂路。
2.2項目規模:(1)永泰路:長384.177m,寬28m;(2)規劃16m道路:長471.133m,寬16m;(3)路面結構均為改性瀝青砼路面,均含道路、給排水、綠化、照明、強弱電等工程。投資總額約1435萬元。
2.3計劃工期:總工期27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示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并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含叁級)資質的獨立法人。
3.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含貳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投標人擬派本項目施工標準員須持有有效的市政專業施工標準員資格證書。
3.3根據永政辦發(2016)68號文件規定及大理州招投標管理機構的要求:開標當日,投標企業法定代表人及擬派本項目項目經理須親自到場。
3.4本次招標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5.報名方式
5.1報名并領取招標資料時間: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8日下午17:00時止(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5.2報名地點: 永平縣政務服務管理局三樓(永平縣綜合農貿市場西大門旁)。
5.3報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吳林芬、張成鳳(0872-6521488)。
5.4招標文件成本費每套壹仟貳佰元整(¥1200.00元),圖紙復印費每套捌佰元整(¥800.00元),售后不退。
5.5報名須知:
投標申請人請攜帶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加蓋單位公章前往報名處報名,逾期或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將被拒絕,建造師人選一經報名不得隨意更改。
(1)單位介紹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須附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法人授權委托書和授權代理人身份證;(注:法人親自前往報名時此項不須提交)
(4)企業營業執照;
(5)企業資質證書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注:資質證書提供復印件的,經工作人員在報名現場掃描復印件的二維碼核對企業信息,如掃描后不能查證企業信息的,則不予受理報名事宜。
(6)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7)銀行開戶許可證;
(8)項目經理建造師注冊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注:建造師注冊證書復印件須加蓋建造師執業專用章);
(9)項目經理建造師身份證復印件;
(10)項目經理勞動關系合同(注:須經投標單位屬地人社部門登記蓋章);
(11)投標單位為該項目經理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注:須由投標單位屬地養老保險部門出具,近三個月內有效);
(12)擬派本項目施工標準員資格證書(注:按照云建標【2016】387號文件規定本項目至少擬派一名施工標準員(市政專業));
(13)近一個月內銀行存款余額對賬單(須加蓋銀行單位公章);
(14)根據(大政發【2015】36號)文件規定:須提交投標企業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注:州外企業須提交建設工程所在地和建筑企業注冊地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近3年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出具日期須在近三個月內)
(15)投標單位、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及擬派本項目項目經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函(須在有效期內);
注: = 1 \* GB3 ①以上資料除注明復印件外,其余均須提交原件核查; = 2 \* GB3 ②投標單位須保證所提交的證件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將依法依規處罰并取消本次投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5本項目擬定開標時間:2017年9月12日上午09:30時(北京時間);
開標地點:永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廳【永平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六樓(永平縣綜合農貿市場西大門旁)】。
6、根據《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號文件規定,中標公示期滿后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進場規范運作出具書面證明。未辦理進場交易證明的項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不得辦理其后繼手續。
7. 招 標 人:永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招標代理機構:大理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