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荔浦縣蒲蘆河蒲蘆鄉王村及黎村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以桂
本招標項目荔浦縣蒲蘆河蒲蘆鄉王村及黎村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以桂水水管[2013]142號文批復了初步設計。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以桂財建 [2012]389號文下達了投資計劃,項目法人為荔浦縣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標人為荔浦縣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標代理機構為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并已在桂林市水利水電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站備案,備案文號為市水利招標備案[ 2013 ] 44 號 ,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工程建設地點:荔浦縣蒲蘆鄉王村及黎村
建設規模:中小河流治理項目
計劃開工日期為2014年1月7日,完工日期為 2014年6月30日,完工計劃工期175天(日歷日),其中主體工期為2014年4月30日。
招標范圍: 荔浦縣蒲蘆河蒲蘆鄉王村及黎村防洪治理工程的建筑工程、金屬結構設備安裝工程、施工臨時工程施工招標。
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本工程施工招標為1個標段。具體招標內容如下:蒲蘆河右岸防洪堤、護岸及附屬建筑物、金屬結構設備安裝工程、施工臨時工程等(詳細內容見施工招標工程量清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合法的企業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叁 級及 叁 級以上資質;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財務要求:投標人近3年( 2010 年~ 2012 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累計虧損額不超過本單位注冊資金(新設立的企業除外)。
3.3 業績要求:近3年(本工程開標之日止前3年內)有: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業績(需同時附以下兩種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驗收或竣工驗收鑒定書)。
3.4 信譽要求:在最近一年(開標之日前一年)內無騙取中標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或停業處罰記錄。
3.5 人員要求
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項目總工)、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的在崗人員,并持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和執業資格證書,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擔任任何管理職務(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書面承諾書進行承諾)。
對相關人員的具體條件要求如下:
(1)企業主要負責人:持有省級或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2)項目經理:持有貳級及 貳級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專業是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以建造師注冊證書中“專業類別”欄所填寫的專業為準);具有 初 級及 初 級以上技術職稱;持有省級或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技術負責人:具有 中 級及 中 級以上技術職稱,且專業是水利工程類專業(專業以技術職稱證書所填寫專業為準,如技術職稱證書不填寫專業的,則以畢業證書所填專業為準)。
(4)質量管理人員:具有 初 級及 初 級以上技術職稱,專業是水利工程類專業(專業以技術職稱證書所填寫專業為準,如技術職稱證書不填寫專業的,則以畢業證書所填專業為準);持有省級或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包括其授權單位)或者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頒發的質檢員資格證書。
(5)安全管理員:具有 初 級及 初 級以上技術職稱;持有省級或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標人必須在廣西水利水電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站建立信用檔案。投標人資質證書副本,營業執照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企業主要負責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業經理或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經理)、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質量檢查員證書復印件必須有廣西水利水電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站審驗記錄;
3.6.2 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開標的提供上年度)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或開標前3個月社保部門出具的參保繳費證明(須提供原件備查),以證明其為本單位人員。
3.6.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由招標代理公司發售
發售時間: 2013 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每天上午 9時至 12 時,下午 14:30 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下同)。
發售地點:桂林市翊武路40-4號二樓,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
發售人姓名:李萍、姚麗
發售方法:
(1)要求投標人聯系卡上載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投標人聯系卡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購買并實名登記,同時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標人用照相器材進行現場拍照記錄。購買招標文件的同時須提供:本單位資質等級證書副本、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投標承諾金收據復印件以及擬投入本工程項目經理的注冊建造師證、技術負責人的技術職稱證、質量管理員的質量檢查員證、安全管理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及上述人員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本年度(在第一季度開標的提供上年度)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或開標前3個月社保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投標人近3年(2010年~2012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業績要求:近3年(本工程開標之日止前3年內)有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業績(需同時附以下兩種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驗收或竣工驗收鑒定書),項目所在縣檢察機關出具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出具時間應處于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報名截止時間止)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供以上材料復印件的原件進行查驗。
(2)投標承諾金由按項目收取改為按單位收取,金額為每個單位5萬元,由潛在投標人從基本賬戶轉入廣西水利水電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站指定的專用賬戶。開標會上未提供投標承諾金收據復印件的,其投標文件無效。
戶 名: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基本建設局
賬 號:45001604354050500988
開戶行:廣西省南寧市建行民福支行
咨詢電話:0771-2185098
(3)投標保證金在開標前2個工作日內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招標人基本賬戶,投標文件附銀行轉帳底單復印件;開標會上,投標人必須把投標保證金銀行轉賬的底單原件交監督人員審驗,否則投標文件無效;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50元(不含圖紙和技術資料費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統一集中踏勘現場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標人自行踏勘和招標人在發布招標公告的網站上進行答疑。在招標文件中將明確告知工程項目的概況,工程地點、周邊環境、施工現場狀況、投標條件等,并告知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和現場狀況提出質疑的時限。
5.招標人定于 2013 年 12月 17 日前接受投標人提出的有關問題。
6.其他事項
6.1《投標人聯系卡》上載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攜帶投標聯系卡(持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授權委托書、投標人聯系卡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擬任開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持注冊建造師證書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必須參加開標會并簽到驗證;若投標人的上述指定人員未參加開標會,或投標截止時潛在投標人沒有遞交投標文件的,招標人認為其已放棄投標,其投標承諾金將扣留轉給招標人,投標人須重新一次性補足投標承諾金后方可繼續參與之后其他項目投標。
6.2 招標人可在招標文件中增加如下約定:
2012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為記錄的投標人,自記錄其不良行為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加本項目工程施工投標(廣西水利廳下文恢復其參加投標和承攬水利工程業務資格的投標人除外)。
7.聯系方式
招標人:荔浦縣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荔浦縣荔城鎮濱江路
郵編:546600
聯系 人 :姚 麗
電話:0773-7238290
傳真:0773-7238290
招標人:荔浦縣水利工程管理站(蓋章)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