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項目名稱:南寧市明秀西路152號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振寧·新秀公寓) 建設地點:南寧市明秀西路152號 總投資:5億元
所在地區:廣西 項目進程:擬定籌劃
受建設單位南寧振寧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承擔了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按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的有關規定,規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的公眾參與內容,現將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告向社會各界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⑴項目名稱:南寧市明秀西路152號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振寧·新秀公寓)
⑵建設性質:新建
⑶建設單位:南寧振寧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⑷建設地點:南寧市明秀西路152號
⑸總投資:5億元
⑹建設內容:本項目南臨新秀公園,西臨明秀西路,中間被一條20米規劃道路分為南、北兩個地塊,且兩個地塊均呈不規則形狀。南地塊共設三棟住宅樓:1號樓、2號樓、3號樓;北地塊設5號樓、6號樓。其中1、2、3號樓均設置兩層商業裙房,三層為公共架空綠化。1號樓4~28層為住宅,2號樓4~31層為住宅,3號樓4~20層為公寓式住宅。5號樓首層公共架空綠化,2~34層為住宅。6號樓為兩層商業建筑。
同時小區配套建設物業管理用房、社區居委會用房、公共廁所、垃圾收集點等。總用地面積19357.63m2,設計總建筑面積137589.11m2。總戶數1106戶,機動車位767個。
⑺項目建設進度:施工期預計為5年(2013年12月至2018年12月)。
⑻選址周邊情況:本項目位于南寧市明秀西路152號,項目周邊為西鄉塘區居住成熟片區,西側為城市主干道明秀西路。選址周邊主要為西面隔路南寧天倫醫院、南寧市青島啤酒有限責任公司;北面7棟原有住宅以及南寧市社會福利院;東北面明秀西路小學;東面南寧殘疾兒童康復中心生活區;南寧康復中心;南寧開光設備廠等企業、居住點,工程建設地塊內的主要污染源為居民生活類污染源、建設場地施工類污染源等。
二、項目實施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的概述
1、施工期
⑴施工期水污染源
項目施工期的水環境污染源主要是施工區生活污水、施工場地廢水以及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沖刷后對水體的污染,以及施工前期場地開挖造成的水土流失等的影響。
⑵施工期大氣污染源
項目工程施工期間大氣污染源主要為施工揚塵、車輛和施工機械運行尾氣、裝修材料廢氣等。施工期大氣污染源均主要為無組織排放形式。
項目施工中由于挖取土、填方、推土及搬運泥土和水泥、石灰、沙石等的裝卸、運輸、拌合過程中有大量塵埃散逸到環境空氣中,同時,道路施工時運送物料的汽車運行,在自然風力的作用下土堆、料堆、暫時閑置的裸露施工作業等都會引起揚塵污染。施工使用的車輛及注意的機械設備主要以柴油為燃料,運行時排放的尾氣包含的有害物質主要有CO、THC、NOx等。項目建筑在裝修過程中使用的建材各種各樣,包括結構材料、裝飾材料以及專用材料,某些材料可能散發甲醛、氨、氡、苯、TVOC等污染物質。
⑶施工期噪聲污染源強
工程施工期間,施工主要噪聲源為:機動車輛行駛(流動聲源)、施工機械噪聲(固定聲源)、裝修設備噪聲(固定聲源)。
⑷施工期固體廢物
本項目施工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場地開挖的土石方棄方、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
經估算,本項目建設土石方挖方總量約為9.88萬m3,填方總量約為1.7萬m3,廢棄方總量約為8.18萬m3,拆遷建筑物將產生棄渣約4043.89m3,項目工程施工期全過程將產生約6879.45t建筑垃圾。
⑸施工期對自然環境的影響
由于項目建設過程將導致地表暫時的大面積裸露,在暴雨天氣會造成水土流失的環境問題。根據項目特點,項目施工過程中最容易產生水土流失的環節是土石方階段及基礎施工階段。土石方、挖孔樁施工產生的挖方,若不注意水土保持工作,一旦管理不善將可能發生明顯的水土流失而影響周圍環境。
2、營運期
因此本項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為小區住戶產生的生活廢水、生活垃圾,機動車尾氣,廚房廢氣,及機電設備產生的機械噪聲等。
⑴水環境污染源
項目運營期主要用水單元為居民住宅,另外部分用于小區綠化和消防用水等,整個項目的最大總排水量約為708.6m3/d,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納入江南污水處理廠。
⑵大氣污染源
本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廢氣污染源主要為居民住戶廚房烹調油煙和燃料廢氣,備用發電機燃油廢氣,停車庫汽車尾氣及垃圾收集點異味等,在建成初期還存在一定的室內裝修環境污染物室內裝修環境污染等。
⑶噪聲污染源
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包括入住居民社會生活噪聲,進出車輛交通噪聲、商業噪聲以及各類配套生活設備噪聲。
運營期居民生活噪聲不大,生活噪聲值一般在55~65dB(A)之間,通過樓板、墻壁及門窗的隔斷基本上可消除其影響。進出小區的機動車輛將產生車輛交通噪聲,根據類比,一般在60~70dB(A)之間。
⑷固體廢物污染
本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住宅樓居民以及商鋪產生的生活垃圾等。
三、預防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要點
1、施工期
⑴水污染防治措施要點
施工現場設置有公廁及化糞池處理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廢水,施工人員日常生活用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施工廢水主要是工地開挖泥漿水和施工設備清洗水、冷卻水,沖洗地面水和混凝土養護產生的廢水,含有一定泥砂和少量油污,施工現場建造沉淀池對施工廢水進行沉淀后循環使用或用于灑水降塵。
項目施工期間用水主要來自于市政自來水供給,項目不涉及地下水開采;賦存于本項目場地下的巖溶裂隙水埋藏較深,對基坑施工一般影響較小。
⑵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要點
施工現場入口要做到混凝土硬化、配備高壓水槍清洗輪胎及車身的洗車平臺,從源頭上解決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輪胎及車身帶泥上路引發揚塵污染問題;施工期間對車輛行駛的路面及施工場地實施灑水抑塵,每天灑水4~5次,可使揚塵減少70%左右。
⑶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要點
本項目棄方主要為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廢棄土方,項目工程施工期全過程將產生約6879.45t建筑垃圾,廢棄方總量約為8.18萬m3。施工期間建筑垃圾、廢棄土方應集中收集,定期清運至有關部門指定的地點處置。
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經統一收集后交由當地的環衛部門處理。
⑷噪聲污染防治措施要點
施工噪聲為間歇性噪聲,為將施工期的噪聲影響降到盡可能低的程度,建議采取以下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在夜間不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現場,避免對敏感人群造成嚴重影響,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將減低到最低。
2、營運期
⑴本項目運營期水污染源主要為住宅樓居民生活污水(共計約708.6m3/d),水質較為簡單,根據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達到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三級標準,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匯入江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⑵本項目運營期間所受到的大氣污染主要來自于周邊道路汽車尾氣排放影響,為減輕汽車尾氣排放的影響,最有效的措施是加強項目周邊的綠化建設,選擇具有防塵功能的速生樹種
居民廚房油煙產生量小,廚房爐灶安裝家庭抽油煙機凈化后,匯入樓內預留排煙通道引入樓頂高空排放,少量污染物易于擴散稀釋,對周邊環境空氣影響小。
⑶項目運營期間主要噪聲源為各類設備的運行噪聲,其次是進出小區車輛的行駛噪聲等。
營運時期機械設備置于地下室,于獨立房間放置。通過房屋阻隔及空間衰減后,機械噪聲對本項目人員影響較小。對于交通噪聲影響的防治措施,采取在道路加強綠化和安裝隔聲降噪窗戶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交通噪聲對本項目居民影響較小。
⑷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為居民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圾統一交由環衛部門清理。項目化糞池污泥應委托環衛部門定期進行清理和處置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項目對南寧市振寧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單位職工危舊房進行改造,對南寧市振寧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單位職工進行集中安置,提高了該片區土地利用率,大大改善周邊群眾的生活環境,項目對西鄉塘區建設地塊開發利用,提高了該片區土地利用率,是提升南寧市城市建設整體形象的需要。項目工程施工期間,只要認真落實本環評提出的各項防護措施對施工期間的揚塵、噪聲、廢水建筑垃圾、水土流失等問題進行有效防治,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期間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運營期間應認真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實現對區內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設備噪聲等污染進行綜合有效的控制和處理,確保運營期項目住宅區的居住質量及休閑景觀區的整潔美觀,在此條件下,項目建設可實現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協調發展。從環保角度分析,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南寧市明秀西路152號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振寧·新秀公寓)》環境影響評價最終結論以環境影響報告書為準。
五、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查閱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在本公告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到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查閱本項目的環評文件初稿。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范圍:受建設項目直接影響或間接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關注項目建設的單位和個人。
主要事項:
①對擬建項目建設內容的意見和建議;
②對本報告提出的環保措施的意見和建議;
③對本報告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意見。
七、起止時間和聯系方式
請您在公告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將您的意見或建議通過來信、來訪、發郵件等方式反映給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
①環評單位:
名 稱: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
聯系人:王工
電 話: 0771-2832026
②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南寧振寧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單位聯系人:黃偉光
聯系電話:18077168853